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4906.“拉出她来,把她烧了”表它应被灭绝,即他玛所代表的教会内在应被灭绝。这从“拉出她来,把她烧了”的含义清楚可知,“拉出她来,把她烧了”是指被灭绝。“拉出来”论及真理,“烧了”论及要被灭绝的良善。“烧”论及良善的灭绝,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;原因在于,“火”和“火焰”在灵义上表示良善,因而“热”表示对良善的情感;但就反面意义而言,“火”和“火焰”表示邪恶,因而“热”表示对邪恶的情感(1297, 1861, 2446节)。此外,良善实实在在是属灵之火,赋予生命的属灵之热由此放射出来;邪恶也是火,焚毁人的热由此放射出来。凡将注意力转向这个问题,并反思它的人都能清楚看出,爱之良善是属灵之火,对该良善的情感是属灵之热。事实上,人若深入思考人的生命之火和热出自何处,就会发现爱是它的源头;因为一旦爱停止,人就变冷;而爱越在他里面增长,他就变得越温暖。除非人的生命之火和热出自这个源头,否则他根本不可能拥有生命。但产生生命的这属灵之火或热却在恶人当中变得一团焚毁的烈火,因为对他们来说,它就转化为这种火。在没有理性的活物或动物当中,属灵之热同样流入进来,并带来生命,但这生命照在其器官形式中的接受而各异,因此,它们的知识和情感是与生俱来的,如蜜蜂和其它生物。
6495.综上所述,可以看出,来自主的流注既直接从祂而来,也间接经由天堂而来。但从主而来的流注是天堂之爱、因而对邻之爱的良善。主就存在于这爱中,因为祂爱整个人类,渴望拯救每个人,直到永远。由于这爱的良善源于祂,所以祂自己就在这爱里面,由此与处于这爱之良善的人同在。但是,当人将自己置于接受地狱流注的状态时,他就会感觉爱自己爱世界的生活是快乐的,而爱邻的生活是不快乐的,除非这种生活对他自己有某种好处。由于处于这种状态的人只渴望邪恶,对于属灵生命只思想虚假,所以为防止他照他的渴望行事、照他的想法说话,便利用他自己的爱管束他,他害怕失去这些爱。因此,他因害怕失去地位、利益、名声和生命而受到约束。主流入这些构成最低层面的约束,利用它们掌管这个人。结果,此人在行为上看似文明、道德,有时看似一位天使;他于社会无害,也不伤害他的邻舍;即便他真的造成伤害,也会有世间法律来惩罚他。但在来世,这个层面不复存在;在那里,人身处灵界,因而身处其内层所在的气场。也就是说,他内在是什么样,他在那里就是什么样,而不是如他外在所表现的样子。因为外在从他那里被拿走了;一旦这些外在被拿走,他在世上的品质,无论是魔鬼的品质还是天使的品质,就显而易见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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